具体要求:
O1产品含量
申请人必须提交详细说明电池中存在的所有组成物质(金属,其他固体物质和液体化学物质)的规范。说明书中必须注明化学名称,浓度(ppm或重量百分比)和组成物质的用途说明。
O2 电池的金属含量
电池的金属含量不得超过以下限制:
Metal |
Content |
Mercury汞 |
< 0.1 ppm |
Cadmium镉 |
< 5.0 ppm |
Lead铅 |
< 5.0 ppm |
Arsenic砷 |
< 10.0 ppm |
O3 纳米技术
为了提高电池的能量效率,可以使用纳米粒子但仅存在于电池的电极材料中。
如果纳米粒子存在于电极材料中,则申请人必须指定提高电池能量效率的程度。
O4 含有纳米粒子的电池信息
如果在电池中使用纳米粒子,生产商必须公布含有纳米粒子的电池如何由电池回收公司处理的信息。这些信息必须特别关注旨在防止员工暴露于纳米颗粒的措施。“公布”是指在网站或同等资料上提供信息。
O7 包装氯化塑料
氯化塑料不得用于包装。
电池主包装中的消费后回收材料的总比例必须至少为重量的80%。
电池必须根据适用于欧盟电池指令2006/66/ EC规定的容量标签的要求清楚地显示其容量。
O11 工作环境
根据“联合国全球契约”规定的十项原则,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制定一套行为守则。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确保将行为准则传达给所有供应商/分包商,同时要求这些行为准则也应遵守遵循“联合国全球契约”规定的十项原则的行为准则。
如果电池中使用纳米粒子,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员工在电池生产期间以及纳米粒子和电池内部垃圾处理期间不会暴露在纳米粒子中。
O12 可充电电池的质量
质量检测必须由公正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实验室应符合“分析实验室/检测机构”一章中规定的适用于检测机构的一般要求。
对于锂离子电池和其他电池而不是镍氢电池,必须进行两项测试:初始容量测试和循环寿命测试。进行初始容量测试以确保电池/电池的容量对应于新电池/电池的实际放电能力。执行循环寿命测试以确保电池/电池具有提供可接受水平的性能的适当数量的充电/放电循环。
每个测试必须包含至少四个不同尺寸和品牌型号的电池。
C是电池的标称容量,在电池上标明为mAh。在电池上指定的最高容量值必须用于测试目的。
测试通过将电池放电至其最终电压C/ 5电流(剩余放电容量)开始。
初始容量测试:
所有经过测试的电池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在测试中执行的5个循环中的至少一个循环必须包括至少5小时的放电时间。
容量测试必须按照下面的表1进行。
充电/放电与放电/充电之间的休息时间定义为一小时。
表1
Cycle No. 循环次数 |
Charging 充电 |
Discharging 放电 |
1-5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manufacturer 根据制造商的建议 |
0.2C cut-off voltage1 0.2C截止电压 |
1 截止电压将根据所讨论的电池的化学组成而变化。常规锂离子/锂电池的典型截止电压为3V /电池。
锂离子/锂电池和电池:
容量测试期间的条件必须符合适用时适用的锂离子/锂聚合物电池和电池的IEC61960标准。
除锂离子电池,锂电池和镍氢电池以外的电池:
容量测试期间的条件必须符合有关电池类型的相关标准。执行测试的独立测试实验室必须进行书面评估,以确定哪种标准与所讨论的电池类型相关。
循环寿命测试
所有测试的电池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循环799的放电时间必须至少30分钟(相当于剩余容量的50%)
循环800的放电时间必须至少为3.5小时(相当于剩余容量的70%)
表2提供了测试规范
表2
Cycle No. 循环次数 |
Charging 充电 |
Rest period during chargedphase充电阶段间歇时间 |
Discharging 放电 |
Rest period during discharged phase 放电阶段间歇时间 |
1-799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dealer |
30 minutes |
1.0C to cut-off voltage1 1.0C至截止电压 |
30 minutes |
800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dealer |
1 hour |
0.2C to cut-off voltage1 0.2C至截止电压 |
|
对于镍氢电池和电池,必须进行两项测试:初始容量测试和耐久性测试(见表3和4)。
初始容量测试
所有测试的电池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在测试中执行的5个周期中的至少一个必须包括至少5小时的放电周期。
· 所有(4个)测试电池/电池必须符合要求。
容量测试必须按照下面的表3进行。容量测试的条件在使用时必须符合IEC61951-2对于镍氢电池和电池的有效性。
表3
Cycle no. 循环次数 |
Charging 充电 |
Rest period during charged phase 充电间歇时间 |
Discharge 放电 |
Rest period during discharged phase 放电间歇时间 |
1-5 |
0.1C for 16 hours |
1 hour |
0.2C to 1.0 V/cell |
1 hour |
耐久性测试
耐久性测试必须符合表4所述的条件,被测电池/电池组必须符合表5中的要求。
表4-测试描述
Cycle no. |
Charging |
Rest period during charged phase |
Discharge |
Rest period during discharged phase |
1 |
0.1C for 16 hours |
30 minutes |
1.0C to 1.0 V |
30 minutes |
2-48 |
0.3C for 4 hours |
30 minutes |
1.0C to 1.0 V |
30 minutes |
49 |
0.3C for 4 hours |
24 hours |
1.0C to 1.0 V |
30 minutes |
50 |
0.1C for 16 hours |
1 hour |
0.2C to 1.0 V |
30 minutes |
重复循环1-50,直到所测试的电池类型达到所需的循环次数。列出了不同电池类型所需的循环次数。
表5-要求
Cell type 电池类型 |
Rated capacity 额定容量 |
No. Cycles 循环次数 |
Requirement (1C, second last cycle) |
Requirement (0.2C, last cycle) |
LR03 (AAA) |
< 850 mAh |
5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LR03 (AAA) |
≥ 850 mAh |
4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LR06 (AA) |
< 2000 mAh |
5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LR06 (AA) |
≥ 2000mAh ≤ 2500mAh |
4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LR06 (AA) |
> 2500 mAh |
3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LR14 (C) |
- |
5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LR20 (D) |
- |
5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Other |
- |
400 |
30 minutes |
4 hours |
O16 充电电池的质量
许可证持有者必须保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北欧生态标签充电电池的质量不会下降。
O17 计划中的变更
计划中影响北欧生态标签要求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北欧生态标签报告。
O18 不可预见的偏差
影响北欧生态标签要求的不可预见的偏差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北欧生态标签并登录日志。
O19 可追溯性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能够在生产过程中追溯使用北欧生态标签的可充电电池。
O20 法律法规
许可证持有者必须确保在生产北欧生态标签产品的所有生产地点都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环境,环境立法和特定工厂条款/许可证的适用法规。
相关测试:(测试费用还需咨询)
1. 电池金属含量测试(O2)
2. 电池测试(O12)
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一旦生态标签许可证申请发送给白天鹅。生态标签将收取申请费用28 000瑞典克朗,不包括增值税。如果申请公司在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没有努力获得生态标签许可证,白天鹅保留拒绝申请的权利。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证书有效期:
许可证有效期就是标准文件的有效期。当标准文件的有效期终止和一个新的修正的文件被北欧环保标签接受时,就要求提交一个新的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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