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P法规(EC NO. 1272/2008)
CLP法规,中文名《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法规规定,2010年12月1日之后,物质必须按照CLP进行分类,那么产品是物质的SDS必须包含CLP的分类和标签,且保留67/548/EEC附件1中的分类信息(第2部分)。
【基本信息】
二戊胺(CAS:2050-92-2)
别名:二正戊胺
英文名:di-n-amylamine
【主要用途】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用作橡胶促进剂、浮选剂。
【主要危害】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蒸气或雾对鼻、喉和肺部有刺激性,出现咽喉肿痛咳嗽、胸痛和呼吸困难等。高浓度吸入可致肺水肿。中毒者可出现头痛、恶心、虚弱、焦虑等症状。对眼有刺激性,重者可致永久性眼损害。液体对皮肤有刺激性,可致灼伤。口服灼伤消化道,并出现头痛、恶心、虚弱各焦虑等症状。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D50:270mg/kg(大鼠经口);LC50:0.35mL/kg(兔经皮)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燃烧分解时,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各国GHS分类】 (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易燃液体,类别3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C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
H226:易燃液体和蒸气。 H301:吞咽会中毒。 H311:皮肤接触会中毒。 H314: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H318:造成严重眼损伤。 |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暂无该物质分类信息 |
暂无该物质分类信息 |
欧盟CLP分类: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暂无该物质分类信息 |
暂无该物质分类信息 |
注: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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