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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对于非道路压缩点火发动机排放的要求 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17-02-24   点击:5288 次
EPA主管:柴油/汽油发动机设备、零售汽车部件、气体、水处理设备、饮用水、农药等的检验和出证。

eCFR-1039 对新的和正在使用的非道路压缩点火发动机排放的控制

- 子部分H 认证额的平均,储存和交易

 

 

 

EPA是美国环境保护署(U.S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的英文缩写。EPA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空气、水和土地这些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EPA主管:柴油/汽油发动机设备、零售汽车部件、气体、水处理设备、饮用水、农药等的检验和出证。eCFR1039部分的内容是对新的和在使用的非道路压缩点火发动机的排放进行了相关规定。子部分H的内容是对发动机的认证排放额的ABT程序进行了概述。

  

§1039.701   一般规定

(a) 为了证明符合本部分的标准,您可以对本部分所述的认证排放额进行平均,储存和交易(ABT)。

(b) 1039.740节将排放权的使用限于某些平均集。

(c) 子部分I 的定义适用于本部分。以下定义也适用:

(1) 实际排放额是指我们通过审核您的最终测试报告进行验证所产生的排放额。

(2) 平均集是指其中的排放额仅可以与相同平均集合中的其他发动机交换的一组发动机。

(3) 经纪人是指促进买卖双方之间排放权交易的任何实体。

(4) 买方是指由于交易而获得排放额的实体。

(5) 保留排放额是指通过审核最终报告而尚未验证的排放额。

(6) 卖方是指在交易期间提供排放额的实体。

(7) 标准是指适用于子部分B的发动机排放标准不参与本节的ABT程序。

(8) 交易是指通过作为买方或卖方以交换排放额。

(d) 您不得使用根据子部分生成的排放权抵消任何超过FEL或标准的排放。这适用于所有测试,包括认证测试,在用测试,选择性执法审核和其他生产线测试。然而,如果发动机的排放标准超过FEL或标准(例如,在选择性执行审核期间),您可以使用排放额来重新认证具有仅适用于未来生成更高FEL系列的发动机。

(e) 使用一种或多种污染物的排放额的发动机可能不会为另一种污染物产生正排放额。

(f) 排放额可用于生成型号年份或未来的生成年份。排放额不会用于过去生成的年份。

(g) 您可以通过修改§1039.225中的认证申请,在生产型号年度内增加或减少FEL


§1039.705   如何生成和计算排放额?

本节的规定适用于单独计算NOX, NOX + NMHCPM的排放额。

(a) [保留]

(b) 对于每个参与的系列,计算相对于其他适用的排放标准的正排放额或负排放额。计算低于标准的FEL的正排放额。计算高于标准的FEL的负排放额。对型号年份的正排放额和负排放额四舍五入进行合计。将排放额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数值(kg),在以下公式中使用一致的单位:

排放额 (kg) = (Std − FEL) × (Volume) × (AvgPR) × (UL) ×(10−3)

其中:

Std = 本部分B适用于发动机的排放标准(克/千瓦时)不参与本节的ABT程序(“其他适用标准”)。

FEL = 发动机系列的排放限制,单位:克/千瓦时

Volume = 在本节(c)中描述的在型号年份期间有资格参与给定发动机系列的ABT程序的发动机数量。

AvgPR = 基于销售加权计算发动机系列内的所有发动机配置的最大平均功率,以千瓦为单位。

UL = 给定发动机系列的使用寿命,以小时为单位。

(c) 在您的认证申请中,根据您的合规性来呈现预计首次在美国进行零售的发动机的产量。如§1039.730所述,根据首次在美国进行零售的发动机的实际产量,在型号年度结束时确定符合此子部分的要求。不包括任何以下内容来计算发动机的排放额:

(1) 根据子部分G40 CFR1068部分豁免的发动机。

(2) 出口的发动机。

(3) 不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发动机,例如根据§1039.5被排除的发动机。

(4) 只包括固定发动机的发动机系列,除了发动机系列需符合标准,这些标准与1039本部分适用于相同型号年份的非道路发动机的标准相同。

(5) 任何其他发动机,我们在1039本部分的其他地方指出,它们不包括在此子部分的计算中。


§1039.710   如何平均排放信用额?

(a) 平均是指发动机系列之间交换的排放额。您仅可以在相同的平均集内交换排放额。

(b) 根据本部分的FEL限制和其他规定,您可以认证一个或多个符合适用标准的发动机系列的FEL,如果您的申请中显示您在型号年度内所有排放交易预计额大于或等于零。

(c) 如果您认证的发动机系列的FEL超过其他适用标准,在§1039.730所要求的最终报告到期日之前,您必须获得足够的排放额以抵消发动机系列的不足额。用于解决不足的排放额可能来自您其他系列同一年份生产的发动机,储存或交易获得的排放额。


§1039.715  如何储存排放额?

(a) 储存是指制造商保留排放额,在未来型号年份用于平均或交易的排放额。

(b) 您可以根据§1039.730 提交的报告中指定计划存入的任何排放额作为保留。在型号年份和最终报告截止日之前,您可以指定您保留的排放额用于平均或交易。

(c) 当您提交最终报告时,保留的额度成为实际的排放额。但是,如果我们在审核您的报告或记录后无法验证这些排放额,我们可能会撤销这些排放额。


§1039.720   如何交易排放额?

(a) 交易是指制造商之间的排放额的交换。您可以使用交易排放额进行平均,储存或进一步的交易。交易排放额只能在生成它们的平均集中使用。

(b) 您可以按照本部分所述对实际排放额进行交易。您也可以交易保留的排放额,但我们可能会根据您的报告或记录或您与之交易排放额的公司审核撤销这些排放额。您可以在任意认证的制造商的平均值范围内储存额度。

(c) 如果交易产生负排放额,买方和卖方都有责任,除非我们认为涉及欺诈。涉及欺诈的案件见§1039.255(e)。制造商的排放额为负数可能会导致所有参与发动机系列的证书失效。见§1039.745

§1039.725  


 申请认证时必须包括什么?

(a) 您必须在您的认证申请中声明您打算使用本部分的规定为将要使用ABT程序认证的每个发动机系列。您还必须声明为发动机系列选择的FEL的每种污染物所使用的ABT程序。您的FEL必须符合子部分B的规格,包括FEL软帽。FEL必须表示为与适用标准相同的小数位数。

(b) 您的认证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1) 您需声明,在年底计算所有排放量时,对于任何平均集,不会有排放额的负值。

(2) 基于预计产量的预期排放额(正数或负数)的详细计算。我们可能要求您计算其他系列的发动机,以证明您将避免型号年度的负排放额。如果您为一个系列计划负排放额,请说明预期用于抵消负排放额的正排放额的来源。


§1039.730   什么样的ABT报告必须发送给EPA?

(a) 如果您的任何发动机系列使用本部分的ABT规定进行认证,您必须在型号年份结束后90天内发送年终报告,并在型号年份结束后270天内发送最终报告。我们可以放弃接收年终报告的要求,只要您按时发送最终报告。

(b) 您的年终报告和最终报告必须包括参与ABT计划的每个发动机系列的以下信息:

(1) 发动机系列名称。

(2) 适用于发动机系列的排放标准。

(3) 每种污染物的FEL。如果您在生产开始后更改FEL,确定您开始使用新的FEL的日期和/或给出由新的FEL涵盖的第一台发动机的识别号。在这种情况下,确定每个适用的FEL并计算1039.225中规定的正或负排放额。

(4) 预计的型号年度和实际的美国指导产量。如果在型号年份期间更改了FEL,确定与每个FEL相关联的实际产量。

(5) 每个发动机配置的最大功率,以及由美国指定的发动机系列的平均功率。

(6) 使用寿命。

(7) 计算整个发动机系列的正或负排放额。确定您交易的任何排放额,如本节(d)(1) 所述。

(c) 年终报告和最终报告必须包括以下补充信息:

(1) 您在适用模型年份中的每个平均集中的所有参与的发动机排放额的净余额不为负数。

(2) 声明您是否将为储存预留任何排放额。

(3) 声明报告内容的准确性。

(d) 如果您交易排放额,您必须在交易后90天内向我们发送报告,如下所示:

(1) 作为卖方,您必须在报告中包含以下信息:

(i) 买方和任何经纪人的公司名称。

(ii) 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合同的副本。

(iii) 为交易产生排放额的发动机系列,包括每个系列的排放额。

(2) 作为买方,您必须在报告中包含以下信息:

(i) 卖方和任何经纪人的公司名称。

(ii) 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合同的副本。

(iii) 您将如何使用排放额,包括您打算应用于每个发动机系列的排放额(如果知道)。

(e) 使用批准的信息格式将您的报告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指定监察官。如果您要使用其他格式,请向我们发送书面申请,并提出豁免的理由。

(f) 在年终或最终报告中纠正如下错误:

(1) 您可以在准备最终报告时更正年终报告中的任何错误,只要在到期时间向我们发送最终报告即可。

(2) 如果您或我们在型号年份结束后270天内确定因错误而减少的排放额,您可以更正错误并重新计算排放额。对于在型号年份结束后超过270天确定的错误,您无法进行这些更正。如果您报告排放额的负值,我们可能不允许根据本段(f)(2)的规定进行更正。

(3) 如果您或我们确定因错误而增加了您的排放额,您必须更正错误并重新计算排放额。


§1039.735   哪些记录必须保留?

(a) 您必须按本节所述组织和维护您的记录。我们可能随时审核您的记录。

(b) 按本节要求的记录在年终报告到期后保留至少八年。如果您没有保留本节要求的所有记录,您不得对任何发动机使用排放额。因此,您必须保留这些记录,以继续使用有效额度。以任何格式或媒介存储这些记录,只要我们有需要您能及时发送我们有组织的书面记录。您必须保留这些记录,我们可能随时对其进行审核。

(c) 保留§1039.725§1039.730中要求的报告的副本。

(d) 为您生产的每个发动机根据ABT计划生成或使用的排放额,保留记录的发动机识别号。如果在生产开始后更改FEL,请识别开始使用每个FEL的日期以及与每个FEL相关的发动机识别号的范围。您还必须在此信息可用范围内识别您生成的每台发动机的购买者和目的地。

(e) 我们可能要求您保留额外的记录,或根据“清洁空气法”向我们发送本节不要求的相关信息。


§1039.740   排放额的使用有哪些限制?

以下限制适用于排放额的使用:

(a) 平均集。排放额可以仅在平均集内交换。对于Tier 4发动机,有两个平均集-一个用于560kW以下的发动机,另一个用于560kW以上的发动机。

(b) 来自早期标准的排放额。

(1) 对于本部分下的ABT,您不得使用根据40CFR 89部分的排放标准生成的排放额,§1039.102(d)(1)或下表中规定的除外:

发动机的最大功率是:

根据40 CFR 89部分,已通过以下标准认证:

然后您可以为以下Tier 4发动机使用排放额:

(i) kW  <19

Tier 2

kW  <19

(ii) 19  ≤kW <37

Tier 2

kW ≥19

(iii)  37 ≤kW ≤560

Tier 3

kW ≥19

(iv) kW  >560

Tier 2

kW ≥19

(2) 根据40 CFR 89 部分的规定认证的船用发动机产生的排放额不得使用本部分的规定。

(3) 有关可能适用于根据该部分产生的排放额的其他限制,请参见40CFR 89部分的内容。

(4) 如果根据40 CFR89部分中Tier 2标准生成额度的发动机,最大功率为37kW以上且低于75kW,您可以根据§1039.102选项1#标准使用这些额度证明发动机。

(c) NOX NOX +NMHC排放额。您可以使用NOX 排放额而不进行调整,以显示符合NOX + NMHC标准。您可以使用NOX + NMHC排放额显示符合NOX标准,但您必须在使用NOX + NMHC排放额时将其下调20%,如以下公式所示:

NOX 排放额 = (0.8) × (NOX + NMHC排放额)

(d) 其他限制。本部分的其他部分规定了在某些特殊规定下使用排放额的额外限制。


§1039.745   如果不遵守本部分的规定会怎么样?

(a) 对于参与ABT计划的每个发动机系列,合格证书的条件是在型号年份期间和之后完全符合本子部分的规定。您有责任让我们满意且完全符合适用的要求。如果您不遵守本子部分的任何规定,您可能失去发动机系列的合格证书。

(b) 根据预计,您可以证明您的发动机系列超过适用标准的FEL,您将有足够的排放额来抵消发动机系列的不足额。但是,如果您不能在最终报告中显示您有足够的实际排放额来抵消发动机系列中任何污染物的不足,您可能会失去合格证书。

(c) 如果您未能保存记录,发送报告或向我们提供我们要求的信息,您可能会失去发动机系列的合格证书。

(d) 如果您根据本节的要求失去您的证书,您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103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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