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纺织品 textile product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品。
1.2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general safety specification
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1.3 婴幼儿纺织产品 textile products for infants
年龄在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1.4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textile products with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1.5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textile products without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2.产品分类
2.1 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以下3种类型:
——婴幼儿纺织产品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3种类型产品的典型示例
类型 |
典型示例 |
婴幼儿纺织品 |
尿布、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 |
内衣、衬衣、裙子、裤子、袜子、床单、被套、毛巾、泳衣、帽子 |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 |
外衣、裙子、裤子、窗帘、床罩、墙布 |
2.2 需用户再加工后方可使用的产品(例如,面料、纱线)根据最终用途归类。
3.试验方法
3.1 甲醛含量的测定按 GB/T 2912.1执行。
3.2 pH值的测定按 GB/T 7573 执行。
3.3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5713执行。
3.4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的测定按 GB/ T 3922执行。
3.5 耐干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3920执行。
3.6 耐唾液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18886执行。
3.7 异味的检测采用嗅觉法,操作者应是经过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
样品开封后,立即进行该项目的检测。检测应在洁净的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操作者洗净双手后戴手套,双手拿起样品靠近鼻孔,仔细嗅网样品所带有的气味,如检测出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中的一种或几种,则判为“有异味”,并记录异味类别。否则判为“无异味”。
应有2人独立检测,并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如2人检测结果不一致,则增加1人检测,最终以2人一致的结果作为样品检测结果。
3.8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定按GB/T 17592和GB/T 23344 执行。
注:一般先按GB/T 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 23344检测
4.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
4.1 土工布、防水油毡基布等工程用纺织产品
4.2 造纸毛毯、帘子布、过滤布、绝缘纺织品等工业用纺织产品
4.3 无土栽培基布等农业用纺织产品
4.4 防毒、防辐射、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用品
4.5 渔网、缆绳、登山用绳索等绳网类产品
4.6 麻袋、邮宝等包装产品
4.7 医用纱布、绷带等医疗用品
4.8 布艺类及毛绒类玩具
4.9 布艺工艺品
4.10 广告灯箱布、遮阳布、帐篷等室外产品
4.11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4.12 箱包、背提包、鞋、伞等
4.13 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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